各单位:
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启动,结合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我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只能通过广东省教育厅进行提名。单位提名采用限额提名方式,限额数量以教育部后续通知为准。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专家提名的项目不受限额限制,不需参加遴选。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青年科学奖仅可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途径进行申报,如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请自行联系申报。
三、提名基本条件
(一)成果奖提名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青年科学奖提名基本条件:
1、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3、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4、潜心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意向报送。拟申报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人请于3月11日12:00前填写申报意向简况表(附件1)并发至zhangyan2@sztu.edu.cn,因本奖项限额,未提交申报意向的老师视作不申报。
(二)材料准备。由于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还未发布,第一完成人参照2022年度工作手册(附件4)的具体要求准备申报书内容和所需附件材料,如论著检索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建议所有类型的申报项目都准备)、应用证明等。实际所需附件材料以教育部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为准。
(三)科研秘书汇总。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学院申报书(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姓名)于3月12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zhangyan2@sztu.edu.cn。
(四)提名号发放。拟通过省教育厅提名且通过遴选的项目,科研部将在3月16日前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通用项目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交。
(五)系统填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17:00。
(六)提名公示。申报项目需于3 月17日前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有联合外单位申报的课题组需提前联系外单位同步进行公示。
(七)纸质材料报送。各申报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2025年3月28日前报送到C3行政楼804室张雁老师处。
科研与校企合作部
(联系人:张雁,2325-6204,8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