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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5年上半年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16:13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启动2025上半年聘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能部门系统预填报成果

为促进科研成果数据的共享使用,减轻教师重复填报的负担,本次聘期考核所需的科研成果数据将尽可能从各源头系统一次填报,不在人事考核系统中重复采集。

科研项目、科研获奖、计算机软著请在科研系统填写。

期刊论文、会议论文、著作、专利请在图书馆机构知识库认领。

教学项目、获奖等教学类相关成果如需补充,请联系教务、研究生院所属业务负责老师。(各职能部门审核联系表见附件8

截止时间:47日,逾期未填报的成果无法录入人事考核系统。

二、人事系统填报聘期考核表

1、聘期考核范围:合同在2025930日前到期的教师、实验系列人员。

2、个人填报:登录https://rsxt.sztu.edu.cn,选择202503续聘批次,按照聘期考核操作手册(见附件7)及系统提示在线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个人填报。

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的准确数据,请在48日后选取。

3、人事系统个人填报截止时间:414日。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未按时完成提交的系统将退回申请并无法再次提交申请。

三、考核材料审核及公示

各教学科研单位将考核材料审核并公示。(请于419日前开始公示)

四、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考核单位须按单位议事规程制定本单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公布,使每位被考核教师知情。

各单位须成立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一般由5-9人组成,应包括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担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名单如有变更须在单位考核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提交的考核材料,以教师岗位类型、岗位任务书为基础,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本单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对每位教师聘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及续聘建议。对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考核要落实一票否决制。单位评价部分打分情况可参考百分制标准(见附件),具体方案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决定。单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如有变更须在单位考核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五、考核结果公示

各教学科研单位将聘期考核结果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59日前开始公示)并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录入人事系统,单位提交截止时间:515日。

六、考核材料报备

各单位于516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聘期考核表(从系统下载并双面打印;盖单位章)和本单位聘期考核结果公示证明(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报人力资源部备案(C3-1205办公室)。

七、其他

1、合同即将到期的教职工应主动申请续聘(在个人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视为主动申请续聘)并如实填写,因未申请续聘、逾期未提交、未如实填写等造成的后果由被考核人承担。

2、被考核人是单位负责人的,单位评价处仅填写被考核人是单位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2025328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3256196,短号: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