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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技术大学“晶体奖”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15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大学生自主创新,推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晶体奖”科技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深技大〔202410号),学校将开展2024年深圳技术大学“晶体奖”科技创新奖学金(以下简称“晶体奖”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 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所评审学年度和评审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二)具体条件

“晶体奖”奖学金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者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新产品、发现新工艺、发明新材料和新器件等(“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指生产过程中完成产品所需的各种新技术处理手段和方法;“材料”包括适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器件”包括仪器、器械上的主要零部件),知识产权权利人为深圳技术大学。

2.截至申报时间,申报者须完成产品制作,携带产品实物于院/校答辩环节进行展示,申请表附产品创新点、技术关键和主要技术指标说明。

3.申报者制作的产品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应用性,并说明该项技术或产品发明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相比较,其技术思路、原理或者方法有革新,技术上有特点和进步,经应用推广,其成果能得到普及和应用,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三、 奖励标准及评选安排

(一)奖励标准

“晶体奖”奖学金授奖数目不超过10(由学校“晶体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议定,宁缺勿滥),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授予每人/团队10000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

(二)评选安排

1.个人/团队申报

1030-116日,符合参评条件的在校本科生自愿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所在学院负责团学工作的老师。

2.学院评审

117-1115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院内评审,评选出不多于提名名额(附件3)的推荐候选者,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于111516:0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jie@sztu.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至C3-201团委办公室。

3.学校终审

1118-1127日,校团委审核“晶体奖”奖学金候选者材料,学校“晶体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校级评选答辩,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奖名单(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晶体奖”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2.申请者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无实践作品、或曾获“晶体奖”奖学金但无创新性进展的个人及团队进行严格把控,对符合评审要求的择优推荐。如所推荐候选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候选参评资格,不递补。

3.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中的各类成果取得时间应为202411日之后

4.对评选结果有疑异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请申诉。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