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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202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及办理学杂费缓交手续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11:24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现启动我校2023-202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及学杂费缓交申请工作。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请各学院于9810点前将已办理2023-202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科生的贷款受理回执与《XX学院2023-202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行政楼裙楼20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junting@sztu.edu.cn

二、学杂费缓交申请工作

(一)申请资格

1.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 已办理2023-202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杂费。

3. 必须在缓交学期内有具体还款计划且在承诺时间前缴清学杂费。

(二)办理程序

1.学院认真开展我校有关学杂费缴纳的教育宣传工作。

2.学生如实、详细填写《深圳技术大学学杂费缓交申请表》(附件2)交予学院审批。

3.学院与申请学生沟通,并与学生家长、同学联系,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在《学杂费缓交申请表》上签署详细意见,由沟通老师签字、院领导签字盖章。

4.各学院于9810点前将《深圳技术大学学杂费缓交申请表》及《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杂费缓交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行政楼裙楼20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unting@sztu.edu.cn

()注意事项

1.若学生曾申请缓交学杂费而未按计划缴清,则取消该生以后的缓交申请资格。

2.学院与学生沟通老师应为:班主任、辅导员或院领导。

3.学院须对申请缓交学杂费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学生按期缴纳欠款。

4.《缓交学杂费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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