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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22年05月10日 16:56 点击:[]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及教务部工作安排,质量和标准学院2021-2022学年度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2021级在校生;

4)未有转专业记录的。

二、申请时间

5月13日至5月19日17:00时截止。

三、学院计划接收专业/人数

自动化(控制系统国际标准化):15人

智能医学工程(医疗仪器国际标准化):15人

四、具体流程

1. 5月1613时,学院对拟转专业学生(转入和转出)召开座谈交流会(地点:C-1大数据与互联网学院楼1201)。

2. 5月19日17:00之前,拟转出学生向学院提交《深圳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3. 5月25日—5月31日,学院根据首选意向专业的申请人数进行录取工作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如果首选意向专业申请人数超过15人,学院将安排面试的方式进行筛选,按照计划接收学位数量进行满额录取;如果首选意向专业申请人数未超过15人首选意向学生全部录取。被录取的学生需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提出撤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4. 6月3日—6月9日,学院根据剩余学位数和次选意向专业的申请人数进行录取工作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在未录取学生的次选意向中再进行筛选筛选方式与首选意向相同。被录取的学生需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撤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入学后,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为学生入校的第二学期。

2. 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

3. 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4.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充分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毕业要求,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报名科类不同,请慎重选择。

5. 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学生仍须按原专业的选课计划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

6. 学生转专业后,可根据学院的课程认定方案申请课程认定和转换,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如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经转入学院确认,可予以承认。如需补修课程,学生须按学院的补修计划进行补修。

7. 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结束后,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转专业流程的操作,教务部按照学生的新专业同步学籍。

8.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9.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0. 学生按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毕业审核。按培养方案内容取得相应学分,方可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学费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11. 学院不限制学生转出,转出学生需关注拟转入学院相关要求。


学生如有问题,可咨询学院或教务部。

学院电话:0755-23256702

教务部电话:0755-2325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