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结束,请各位任课教师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
一、成绩录入时间
期末考试成绩截止录入时间:1月15日
二、成绩录入流程及要求
(一)系统录入成绩
请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可用应用--研究生服务—教务服务—研究生成绩录入,进入录入成绩页面,点击“录入”,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二)提交书面成绩单
1.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从系统打印A4纸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学院保存;另两份(一份任课教师签字、院领导签字并盖章,一份只需任课教师签字即可)于3月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2.成绩公布后(1月16日为成绩开放日),考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
三、未按时录入成绩处理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未按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或成绩向学生公布后,对成绩进行修改的人次数占教学班选课人数的10%及以上,或在选课人数未超过30人的情况下对成绩进行修改的人次数达3人及以上的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