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本学期按时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的温馨提示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5年01月07日 10:07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结束,请各位任课教师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

一、成绩录入时间

期末考试成绩截止录入时间:115

二、成绩录入流程及要求

(一)系统录入成绩

请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可用应用--研究生服务教务服务研究生成绩录入,进入录入成绩页面,点击录入,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二)提交书面成绩单

1.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从系统打印A4纸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学院保存;另两份(一份任课教师签字、院领导签字并盖章,一份只需任课教师签字即可)于36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2.成绩公布后116日为成绩开放日),考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

三、未按时录入成绩处理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未按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或成绩向学生公布后,对成绩进行修改的人次数占教学班选课人数的10%及以上,或在选课人数未超过30人的情况下对成绩进行修改的人次数达3人及以上的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

 

研究生院

2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