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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前半学期结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17:23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成绩录入系统现已开放,为不影响毕业生第一批毕业,前半学期结束、完成所有考核且涉及已申请预毕业学生的课程必须全部录入成绩,相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 20255812:00

二、任课教师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成绩录入操作手册》(附件1)录入成绩并完成课程成绩核对和成绩归档等工作。

(二)学院已指定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课程成绩比例录入,任课教师不能自行修改成绩比例。

(三)成绩评定、录入及归档要求

1.课程总评成绩为A+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10%。超过规定比例需在系统填写A+比例说明后方可提交送审。

2.若学生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时作弊、违纪,任课教师录入时按对应的缺考作弊违纪进行标记,除此以外请勿选择任何标记。

3.归档成绩单的所有成绩均以打印为准,手工涂改无效。

4.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均应做考试质量分析,交学院教学秘书归档,考试质量分析可使用系统模板,也可由学院(部)自行统一模板。

考试质量分析表的格式由学院自行制定,内容必须包括课程、考生及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方式、学生成绩的统计分析(不含附加题,要有相关图表)和定性评价(包括对试题、教学、学生学习的评价和对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建议等);附加题单独一栏分析。

三、教学秘书

(一)教学秘书负责培训任课教师使用教务系统,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和学院教学负责人成绩审核工作;掌握本单位成绩录入进度,及时督促教师完成课程成绩录入。

(二)教学秘书需检查课程成绩录入比例是否与课程大纲一致;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审核成绩单及相关归档材料,确保各项工作无误。

(三)教学秘书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成绩归档,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与试卷同时存档;另一份成绩单(可采用复印件)和《课程考核资料存档登记表》(附件2)交至教务部存档。

特此通知。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