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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21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市《2024“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24“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结合省、市《2024“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发动和组织师生员工踊跃捐款,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开展“6·30”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职工爱心捐赠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二)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鼓励引导学生、青年到乡村考察、实习和创作,支持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各类青年助振兴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团队组织、学生会作用,鼓励学生捐出一日零花钱,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单位:校团委)

(三)开展脱贫户访贫慰问活动。630日前后,各单位结合七一党建活动,由党组织书记带队,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驻镇帮镇扶村挂点镇、村开展以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特殊党日活动或下基层活动,带动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群众。(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四)助力实施双百行动发挥“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品牌作用,各单位结合双百行动任务,鼓励引导校企联合,推进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五)开展“6·30”消费帮扶系列活动。通过工会集中采购、食堂采购和个人购买扶贫产品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鼓励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认购帮扶产品,助力脱贫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校工会、餐饮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师生参与“6·30”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在发动师生员工踊跃捐款时,要本着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原则,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不逼捐,不摊派,注意方式方法,在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不强制的前提下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重在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学子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主题加强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和校园网络等形式,积极宣传“6·30”活动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好的做法。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对外公布个人捐款金额,对个人捐款金额进行排名。

2.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请各单位将捐款于75日前统一交至党委办公室(C3行政楼1604),并提交《2024“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认捐表-xx学院(部门)》。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方式:23256189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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