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优秀学生干部”单列指标评选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无挂科记录;
5.所评选学年度原则上体侧成绩及格;
6.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二、评选对象
1.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且所参评年度内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任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联、校义工联、校艺术团、宿委会、国旗护卫队、军乐团、学生记者团)学生干部副部长及以上、社团副社长及以上。
3.所有参评学生干部在评选学年度内担任相关职务至少一学期以上(无故离任或被免职者不得参评),以所担任的学生组织职务工作绩效为依据进行评选。
4.在评选学年度内同时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院任职的学生干部,最终只能获评其中一方的优秀学生干部。
三、奖学金设置
一等奖21人(3000元/人)
二等奖63人(2000元/人)
三等奖84人(1000元/人)
四、评选时间
1.11月30日9:00至12月4日12: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s://stu.sztu.edu.cn/),选择流程大厅,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2.12月4日(星期一)12:00前,将申请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奖学金名称+姓名+学生组织/社团+联系方式”命名后报送至邮箱:caishaomei@sztu.edu.cn,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获奖证书复印件请一律使用回形针,交至行政楼裙楼201办公室(蔡少梅老师,0755-23256818)。
3.12月7日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2月7-11日)。公示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再接受调整和更改。
五、其他要求
1.获奖名单中的学生信息必须与申请表相符。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奖要求,或名单与材料不配套的,均取消参评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补缺。
2.名字(中文、汉语拼音)一定要核对无误,以免造成荣誉证书打印错误。
特此通知。
校团委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