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举办深圳技术大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教育部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就深圳技术大学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概况
(一)大赛简介
深圳技术大学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教育部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组成部分,分为学院赛段、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个阶段,学校根据比赛结果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广东省复赛。
校赛设立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成长赛道主要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就业赛道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二)同期活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围绕主体赛事,分阶段开展校赛指导教师培训,及学生职业规划系列讲座,内容包括职业规划、工作世界探索、简历优化、面试技巧提升等配套学生活动。
三、大赛时间
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
四、参赛对象
成长赛道参赛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就业赛道参赛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五、主办单位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
六、大赛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院选拔推优
1.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
2.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学院应对大赛进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指定一名辅导员作为大赛组织联络员,各学院指定联络员负责赛事的组织沟通等工作。学院辅导员应根据大赛安排,参加大赛赛事教师指导培训。
大赛赛事教师指导培训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地点:行政楼C-3 401会议室。
(2)充分发动,认真指导。对于成长赛道参赛学生,学院应指导学生撰写生涯发展报告和生涯发展展示PPT,完成教育部大赛平台的生涯闯关体验;对于就业赛道参赛学生,学生应指导学生撰写个人简历及求职能力展示PPT,完成教育部大赛平台的职业适配度测评。(生涯闯关、职业适配度测评使用指南详见附件1)。
(3)精心组织,按时报送。学院可围绕学生职业发展概况自行设置院赛环节和内容,选拔优秀选手进入校级复赛。
鼓励全体学生参赛,促成长,促就业。选手在11月10日12:00前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及学院选拔。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为大赛唯一指定平台,选手完成报名后需等待校级管理员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材料提交(学生报名指南及参赛材料提交明细详见附件1),未在此完成报名的学生不能参与后续大赛,报名学生数量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学院应在11月10日18:00前向学校提交选拔推优结果。各学院可推荐1-2名优秀学生参与校级成长赛道复赛,推荐1-2名优秀学生参与校级就业赛道复赛,并提交学院大赛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复赛学生参赛材料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第二阶段:校级复赛
1.时间:11月11日-11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2.比赛内容:本轮比赛通过分赛道的学生生涯发展报告、简历评审和无领导小组实战讨论两部分进行。通过校级复赛,评选出成长赛道10强选手和就业赛道10强选手,两个赛道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和优秀奖(若干),各赛道前1-10名同学进入校级决赛。
(三)第三阶段:校级决赛(校内决赛,10强排名)
1.时间:11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2.比赛内容:校级决赛分成长赛道决赛和就业赛道决赛。
成长赛道设主题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天降实习offer(3分钟)三个环节。
就业赛道设主题陈述(7分钟)、综合面试(8分钟)、天降offer(3分钟)三个环节。
学校将按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并择优推荐省复赛参赛选手。
七、奖项设置
(一)成长赛道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发放获奖证书+奖金+0.2分第二课堂学分;
设置二等奖2名,发放获奖证书+奖金+0.2分第二课堂学分;
设置三等奖6名,发放获奖证书+奖金+0.2分第二课堂学分;
设置优秀奖若干名,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品;
设置成长赛道优秀指导教师5名,发放获奖证书。
(注:0.2分第二课堂学分仅限在校一、二年级参赛学生)
(二)就业赛道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发放获奖证书+奖金;
设置二等奖2名,发放获奖证书+奖金;
设置三等奖6名,发放获奖证书+奖金;
设置优秀奖若干名,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品;
设置就业赛道优秀指导教师5名,发放获奖证书。(就业赛道优秀指导教师与成长赛道优秀指导教师只能获得其一)
(三)优秀组织奖设置
设置优秀组织奖10个,发放获奖证书。
八、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坚持诚信原则,不得以虚假身份参赛,如发现获奖作品有抄袭、盗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利,或内容有违法违纪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
2.本届大赛的具体事项、通知、进程等,请密切关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通知。
(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13420942661)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校团委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