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将工作落细落实,引导青年学生走进社会基层,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校团委开展深圳技术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发布如下:
一、工作目的
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力量,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
二、工作目标
推动不少于25%的学院团支部与城乡基层团组织结对,组织团员青年就近就便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
三、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团学骨干、“青马工程”学员带头,以团支部为主体,带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四、工作原则
1.区域共建。学校团委指导学院、班级团组织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与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结对共建,结对关系保持相对稳定。
2.保持常态。在校期间以学校所在地报到为主、寒暑假期以居住地报到为主,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统筹用好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社区青春行动、“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载体,实现结对、报到常态化和长效化,提升参与面、覆盖面。
五、方式方法
1.在校期间:以日常报到为主,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团员就近就便向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支部结对、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2.寒暑假期:以集中报到为主,以“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
六、工作内容
发挥专业特长和人力资源优势,围绕地方和基层重点工作领域,创造性培育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包括: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七、具体实施方案
1.摸排需求。各学院根据前期发布的社区需求清单选择好学校周边乡镇(街道)、社区(村),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制定好详细的社区实践目标及计划。
2.组织结对。鼓励学院与社区“一对一”、团支部与社区“多对一”的方式建立结对关系,策划开展常态化服务项目;完成结对后,鼓励校地双方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学院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品牌项目。
3.岗位对接。学院可依据自身优势,带动至少25%的团支部参加活动,通过动员“青马工程”学员、班干部、团干部等学生骨干力量,由团支部带头组建社区实践工作。
4.跟踪记录。活动期间,各团支部需记录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展,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扩大社区实践影响力,以图片、媒体宣传等方式总结开展情况。
八、工作职责
1.各学院根据地方基层团组织反馈情况,及时认定评价记录学生团员社区实践情况,社区实践成果证明表(附件1)供学院参考;符合双方需求,并能长期开展合作的,鼓励学院团委与服务地团委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协议模板(附件2)供各学院参考。
2.建立协同管理、双向评价制度,将过程评价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符合社会实践实施内容的,相关学院应为参与学生出具相关社会实践证明,帮助学生申请社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和劳动实践时长。
九、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学院要将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作为促进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多渠道整合社会化工作资源,统筹协调。
2.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和特色项目,通过各类团属新媒体阵地,对实践过程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有效宣传,不断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形成“团组织支持、大学生主动、社区群众欢迎”的良好实践氛围。
3.严守安全底线。要确保师生在安全有序的条件下开展社区实践,鼓励学院为报到学生购买人身保险。要加强过程管理,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实践活动,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实践地天气变化和地质条件等,灵活规划报到时间、地点和方式,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
十、统计报送
1.第一阶段报送。按照工作要求,各学院填写深圳技术大学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附件3)、活动佐证材料(结对共建框架协议、现场照片和新闻稿、活动通知等)需在2023年11月19日前报送校团委,各活动文件名称按照“团支部+活动时间+活动名称”形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uangquanbin@sztu.edu.cn,校团委根据第一阶段开展情况再次提供社区需求清单。
2.第二阶段报送。各学院填写大学生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附件3)、活动佐证材料(结对共建框架协议、现场照片和新闻稿、活动通知等),于2024年1月7日前报送校团委,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huangquanbin@sztu.edu.cn。校团委将在“深技大团委”微信公众号开设“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专栏,报道学院优秀经验做法。
校团委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