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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4年国家安全教育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18:21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学院: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15日即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增强高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思想根基,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国家安全基金会将联合举办2024年国家安教育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二、大赛内容

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主题及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的微视频创作大赛。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内容健康向上、主题包括:反间谍、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科技安全、海洋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等,充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容以及创新引领10周年的重大纪念意义。

(二)参赛人员以微视频(含抖音短视频、动漫等)的形式参赛,可以从多个角度、多种层次充分挖掘内涵,呈现主题。

(三)参赛人员可以个人或者组队的方式参赛,组队人数不超过5人。参赛人员(队伍)限报1名指导老师。

(四)参赛的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动漫作品不超过2 分钟,拍摄清晰,内容提倡配字幕,参赛作品的电子版文件格式应为 MP4 格式。视频一般压缩在200M 以内。

(五)参赛作品若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规范注明来源,并取得所有权人的授权。

四、其他事项

(一)参赛者须实名参加,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体同意参赛,作品未正式在任何渠道公开发表过。

(二)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等任何费用。主办方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举办任何与大赛相关的有偿服务。

(三)作品的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巡展和在公交、地铁、社区、学校、机关、工厂等场所宣传推广,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作品的创作禁止使用任何AI (人工智能)类软件、工具或平台生成的内容作为作品的主要部分,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六)严禁剽窃、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文字或其他创作成果,抄袭者负法律和道德责任。对于抄袭行为,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赛资格、公开披露抄袭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等。希望参赛者自觉遵守创作规范,共同维护诚信与公正竞争的环境。

请各学院参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学生参赛,并于324日前将参赛作品提交安全保卫中心袁老师(邮箱yuanjinling@sztu.edu.cn)。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中心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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