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校团委决定于2024年5月集中对2023-2024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其中,2023年述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院团委和学生会自动评选为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学生会。
23级及以上年级可申报优秀志愿者,22级及以上年级个人和集体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请各学院、各组织对照申报项目和条件,认真做好相关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意见,严肃申报,优中选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
3.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
4.五四红旗团支部
5.优秀志愿者
二、申报条件
各项评优申报条件及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校级团学组织收集学生申报材料,核对获奖证明等各项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评选先进典型,并从推报的优秀个人中选出“十佳”答辩个人(见附件1名额分配),统一组织推报名单公示。请各学院于4月7日(星期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级团学组织于4月9日(星期二)12: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
(二)材料提交
1.申报表(附件3,学院推报需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PDF版);
2.事迹材料(800字以内,不超过两页纸);
3.汇总表(附件4);
4.“十佳”答辩PPT。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申报项目分类整理压缩后以“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学院名称/校级团学组织”命名,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sztu.edu.cn。纸质版材料1-3各提交1份至校团委办公室(C-3行政楼裙楼201)
四、“十佳”答辩
校团委将组织评优答辩,评选出“十佳”先进个人,答辩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各学院要严肃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对拟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指导推荐个人和集体认真填写申报表。
联系人:蔡少梅
联系电话:0755-23256818
团委邮箱:tuanwei@sztu.edu.cn
办公地点:C-3行政楼裙楼201
校团委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