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金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现开展2023-2024年广东省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资助方式
根据通知安排,我校“短期进修”资助名额2人,“访问学者”资助名额2人。短期进修指6个月以内(包含6个月)短期培训交流,访问学者指6个月以上(一般不超过12个月)长期访学。交流访学资助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
交流访学期间所需费用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境)外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资助人选条件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资助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在职教师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
3.资助对象出国(境)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和我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境)研修;
4.资助对象应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外语条件(见附件3)、《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见附件4)等办法的规定(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0)。
三、申请材料
1.深圳技术大学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5)及相应佐证材料;
2.国(境)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拟交流访学单位介绍及全球排名佐证材料;
6.出国(境)费用预算明细表(附件6)。
四、遴选方式及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学院/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批、校内公示等程序进行。
请申报项目的青年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5月24日17:00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签章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C3-1205),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如有)发送至邮箱lipengpeng@sztu.edu.cn。
五、其他事项
1.访学结束后,教师应举办一次学术报告会,并提交访学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审议、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事管理部门存档。
2.本选派计划已成为年度工作,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教师派出期间,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与科研,原则上出境时间为开学前或者学期结束后。
3.申请人获得派出资格后,如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原则上下次不得申请。
联系人:李鹏鹏
联系电话:0755-23256159
联系邮箱:lipengpeng@szt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