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长奖、校长特别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14:22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深技大发〔2023113号),我校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长奖、校长特别奖评选工作。

 一、 评选基本条件

1、校长奖

主要表彰在专业学习、创业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评价优秀的学生。学生评选须在评选年度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工匠之星”和“研究与创新奖”先进个人奖评选中获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

2) 在“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先进个人奖评选中获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

3) 在(1)、(2)中的单项奖中至少有一项为一等奖学金。

2、校长特别奖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校长奖评奖条件;

2) 参评对象为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

3) 在评选年度前学业成绩在4.0以上或至少一学年同年级专业排名第一名;

4) 在研究与创新、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达到研究与创新奖以及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或特殊贡献类奖项的评选条件;

5) 其他综合表现优秀。

二、名额分配

1、校长奖。设校长奖奖学金,设奖名额根据年级、专业(未分专业的年级按招生目录设置的专业数)和可参评学生人数,由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综合核定至学院。该奖项至多可获得一次。

根据2022-2023学年年级、专业和可参评学生人数,结合单项先进个人获奖情况,经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综合核定确定校长奖名额(名额见附件)。

2、校长特别奖。设校长特别奖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本科生最高荣誉奖学金,全校每学年评选不超过十名校长特别奖获得者。校长特别奖的评选实行申请人答辩制,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答辩事宜。该奖项至多可获得一次。

三、评定工作安排

11918:001924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s://stu.sztu.edu.cn/),选择流程大厅,进行相应的奖学金申请。

21101700前,各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1101700前,各学院将校长奖、校长特别奖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行政楼裙楼202办公室。

4119日前,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复核申请材料,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