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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杂费缓交手续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14:01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到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到所在学院(部)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经注册者,取消选课资格。”为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能按时注册和选课,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杂费缓交的申请工作。请各学院通知本院需申请缓交学杂费的学生务必在本学期办理缓交手续,以免影响下学期注册及选课,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申请资格与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学杂费。

3、必须在缓交学期内有具体还款计划及在期末考试前缴清学杂费。

二、办理程序:

1、学院认真开展我校有关学费缴纳的教育宣传工作。

2、学生如实、详细填写《深圳技术大学学杂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后交予学院审批。

3、学院与申请学生面谈,并与学生家长、同学联系,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在《深圳技术大学学杂费缓交申请表》上签署详细意见(含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因),由沟通老师签字、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4、学院于11111点前将审批通过的《深圳技术大学学杂费缓交申请表》及学院汇总填写的《学院学杂费缓交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行政楼裙楼208办公室),《学院学杂费缓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unting@sztu.edu.cn

三、注意事项:

1、已与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办理学杂费缓交手续。

2、已申请2023-2024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正常缴费(国家开发银行已发放贷款)。

3、延缓交纳学杂费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或因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学杂费,且缓交学杂费必须于缓交学期期末考试前还清。

4、申请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申请表中各栏目。

“学杂费缓交原因和具体还款计划”一栏需将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详细填写,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工作情况,家庭其他成员学习或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家庭成员患有疾病应注明具体疾病,家中有兄弟姐妹上学的应注明是大学、高中、初中或小学。

困难情况中不应出现不能明确表述其困难情况的字样,如:经济困难、父母体弱多病、家中多人上学及多人上中学等。

5、若学生第一次申请缓交没有按计划缴清,将取消该生以后的缓交申请资格。

6、学院与学生沟通老师应为:班主任、辅导员或院领导;

7、学院须对申请缓交学杂费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学生按期缴纳欠款。

8、《缓交学杂费申请表》请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