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高考报名后,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批准依法变更身份信息或移居港澳台而导致与学籍身份信息不符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可修改学籍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类别和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四周内受理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二、受理对象:我校在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不含已预报毕业生),新生须在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完毕后方可修改学籍身份信息,入学第一学期无申请资格。
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流程:
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信息修改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所在院系核实学生身份,并审核有关证明原件、电子材料扫描件/复印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校相关业务部门。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属实且不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可能,在学信网修改学生学籍信息。
(一)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
学生(非已预报毕业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初四周内,将《深圳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1)、《学生图像信息及对比情况(学籍修改)》(附件2)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交至相关业务部门查验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所需提供证明材料目录请参照(附件3),同一证件需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二)学生提交电子材料扫描件
注意事项:
1、将原件进行电子扫描,不接收拍照或手机扫描图片,仅接收.JPG或.PDF格式扫描件(分辩率不低于2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2、每类证件需单独扫描,扫描件命名为:“姓名(原名)+证件名称”.jpg或.PDF,所有材料保存zip格式压缩包内,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学籍信息修改”;
3、电子证明材料请发送到教务部邮箱:jwb@sztu.edu.cn。
四、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凡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也将对学生本人做出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