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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选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02月25日 10:19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是实施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已推进至全市各高校(院所)。

统计截至今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高校(院所)共计开出课程145门次,经初步筛选,共有41门课程纳入我校本科生可选修范围。有关课程信息及认定方案请参见附件1.2023-2024-2高校互选课程及课程学分认定方案,选择附件1以外的课程将无法申请我校的课程学分认定。

高校互选课程的上课地点为开课学校。本次选课面向全校本科生。选课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选课操作手册。选课时间为202422609:00-20243117:00,选课采取先到先得原则,选课期间可退可选。每位学生选读课程不得多于一门,且所选课程与本校课程无课程冲突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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