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量和标准学院 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10:02 质量和标准学院 点击:[]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本科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4225日。

二、注册流程

(一)缴费

缴交时间:2024220日至223

所有本科生须按计划财务部《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缴交专业学费、住宿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缴费平台完成缴费。

二)报到注册

1所有本科生应在225日当天完成报到注册。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和校园卡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学院审核学生报到的签到情况并在教务系统对已报到且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完成系统操作。

2、学生按时报到并完成专业学费缴纳的,符合注册条件的,由学院在学生证上加盖本学期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未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得在学生证上盖注册专用章。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经注册者,取消选课资格。

三、特殊情况及处理办法

1、请假。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报到之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长一般不超过两周。请假时间到期应立即返校办理注册手续。

2、休学期满。休学期满学生应先办理复学手续后再注册。

3、外出交流学习结束。外出交流结束学生应先办理返校手续后再注册。

四、注册要求

1、全体本科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手续。“缴费”和“报到”均完成的,才可视为完成注册手续,两项有其中一项以上未完成的,如“未缴费已报到”,“已缴费未报到”均属于未完成注册手续,学院应及时督促落实。

2、各学院在注册期内应及时关注和跟进未完成注册的本科生,特别是未履行请假、休学手续的本科生,要切实掌握其未报到原由及去向,及时备案预警,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注册结果上报及处理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未注册本科生取消其选课资格:对逾期未注册本科生,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请各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未注册学生名单》(见附件),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11日上午交教务部604

请各学院通知到全体本科生按期安全返校报到注册。

教务部

202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