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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作者:转自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16:10 转自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点击:[]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深技大〔2019〕9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深圳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以本科生为主。

(二)项目可个人申请,也可团队申请;项目负责人不可参与其他申报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生自由组队申报。

(三)本类项目不资助已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和已获得校团委、教务等其他相关校级资助的项目。

(四)严禁将大项目分拆小项目进行申报。

(五)每个项目须有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名。

(六)每名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七)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申报项目。

(八)已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组成员,不可申请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

二、经费管理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专款专用,超支不补(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知识产权事务费、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等费用)。劳务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包括U盘、硬盘、鼠标、键盘等)一律不予报销。

三、申报时间(暂定)

(一)2023年2月17日前,请同学们自拟项目、自主联系导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深圳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至所在学院负责学生项目的老师处。

(二)2023年2月24日前,学院将《申请书》word文档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份统一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四、其他

(一)在项目结题时,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将对立项项目严格验收。

1、成果形式为实物的项目,结题时须完成实物制作。

2、成果形式为软件或程序的项目,结题时须有程序运行视频及源代码展示等。

3、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利的项目,结题时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执行期为1年。

(三)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禁止随意改动格式、字体,保证整洁美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老师

电话:23256150(8112),16620887980

邮箱:zhenbo@sztu.edu.cn

办公地点:C-3行政综合楼813室


附件:深圳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