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文明办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2),现在校内推选2023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请各单位积极推荐。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
2.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已经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的个人,不再参与“广东好人”评选。除已牺牲(或去世) 的之外,一般不推荐 16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申报人请对照附件1、参考附件2通知要求,将“广东好人”推荐材料于2月14日下班前打包发送至:xcb@szt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广东好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3.“广东好人”推荐表3份
(联系人:姬建丽,联系电话:23256094)
党委宣传部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