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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申请流程

作者:转自科研与校企合作部 时间: 2022年11月26日 11:20 转自科研与校企合作部 点击:[]

各单位及个人:

为了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方便我校科研人员依照规范流程顺利申请知识产权,现启用线上知识产权报备流程:

一、 代理机构

专利发明人选择专利代理机构时,需要确认该代理机构是否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没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的代理机构不能受理学校专利申请代理。

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专利代理机构查询”栏目(http://dlgl.cnipa.gov.cn/txnqueryAgencyOrg.do)进行查询,我校只接受机构状态为“正常”的专利代理机构的知识产权申请。

二、 知识产权线上报备流程

登陆“深圳技术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gl.sztu.edu.cn/),根据知识产权类型(专利/软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品著作权)选择相应模块填报信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特别注意:未收到《受理通知书》的专利,法律状态均填写“撰写中”)待校级审核通过后,携带盖章文件(委托合同、专利代理委托书等)至C3行政楼804盖章。

如申报人没有科研管理系统账号,请联系科研秘书开通账号。

三、 委托合同需填写个案信息

专利发明人申请专利(含软件著作权),需要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填写清楚个案信息,如 “发明创造(项目)名称”、“申请类型”、“申请人”、“发明人” 、“优先权号”、“优先权日”等信息;学校只受理职务发明申请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即申请人为深圳技术大学或深圳技术大学为共同申请人。

四、 共同申请专利需明确专利份额等事宜

与其它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共同申请专利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专利份额,并通过合作申请协议写明。

五、 知识产权申请追踪管理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等文件后,申报人请登陆“深圳技术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维护“申请日”、“申请号”“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等信息,并在附件上传《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等文件。如未及时维护,将影响后续其他专利申请。

六、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科研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费用。

联系人:张雁,23256204

附件:深圳技术大学知识产权报备线上流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