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我校将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分为两个档次: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
比较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只能承担一部分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特别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基本无法缴纳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9月20日—9月25日(逾期系统不接受申请)
2.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访问(https://stu.szt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3. 登陆后,(1)点击“流程大厅”→“困难生申请”,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增加记录”(可多次增加),(2)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深圳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均需要)(PDF格式)及其它证明材料后,点击“办理”即可在线提交。
4. 按学院要求将《深圳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给所在学院验核。
(二)学院认定
1.各学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需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3.认定工作组重点审查学生申请理由是否与学生实际情况相符,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第二章的规定和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复议,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4. 学院负责教师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https://stu.sztu.edu.cn),根据认定工作组确定的名单,填写本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概况及认定级别,初审完成后,由各学院统一进行复核。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错填、漏填信息,学院负责教师应从网上退回学生的申请,学生重新申请,学院重新审核无误后,进行实时网上院内提交。
5.学院将认定结果网上提交学校,提交后的学生信息将不可进行修改。各学院将认定结果提交后,根据系统导出的本学院认定结果完成《2022—202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2)。
6. 各学院于10月17日11:00前将《2022—202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与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行政楼裙楼208办公室,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unting@sztu.edu.cn。
(三)学校核定
1.学校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与档次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学校将重新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及时做出调整。
2.如有违反《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者,学校或学院有权取消其获助资格(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其它资助),收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全校或纪律处分。
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