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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单列指标)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转自校团委 时间: 2022年09月22日 11:56 转自校团委 点击:[]

各相关学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优秀学生干部”单列指标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

5.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二、评选对象

1.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且所参评年度内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2022年8月)任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联、校义工联、校艺术团、宿委会、国旗护卫队、军乐团)学生干部副部长及以上、社团副社长及以上。

3.所有参评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一学期以上(无故离任或被免职者不得参评)

三、奖学金设置

一等奖13人(3000元/人)

二等奖40人(2000元/人)

三等奖53人(1000元/人)

四、评选时间

1.9月24日9:00至9月28日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s://stu.sztu.edu.cn/),选择流程大厅,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2.9月30日(星期五)下午3点前,将申请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奖学金名称+姓名+学生组织/社团+联系方式”命名后报送至邮箱:caishaomei@sztu.edu.cn,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至行政楼裙楼201办公室(蔡少梅老师,0755-23256818)。

3.10月12日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月12-14日)。公示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再接受调整和更改。

五、其他要求

1.获奖名单中的学生信息必须与申请表相符。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奖要求,或名单与材料不配套的,均取消参评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补缺。

2.名字(中文、汉语拼音)一定要核对无误,以免造成荣誉证书打印错误。

特此通知。

校团委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