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引导学生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
二、学习时间
2022年9月26日—2022年11月25日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含研究生)
四、学习内容
高等教育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包括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详见附件。
五、具体流程
(一)管理员设置
1.学院管理员
各学院选派一位教师统筹本学院行动计划工作,并在线填写《“宪法卫士”学习活动学院管理员信息收集表》(填写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TkRNSFBBdnlERUVz),学校管理员将统一添加学院管理员权限。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27日(周二)下班前填写完毕。
2.班级管理员
学院管理员设置完毕后,由各学院管理员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2/index.html)的“宪法活动”专栏,点击“我是校区管理员”,按照管理员指南新增学院班级管理员。班级管理员原则上为班级辅导员。
(二)学生信息导入
班级管理员设置完毕后,由各班级管理员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宪法活动”专栏,点击“我是班级管理员”,按照班主任指南导入学生信息。信息导入后,方可开始学习。
(三)组织学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结合本院实际、时间进度等情况制定本院各班级学习计划。各班级管理员根据班级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宪法活动”专栏,点击“我是学生”,完成本年级的学习任务并参与综合评价,全部任务完成时间大概需要40分钟。
(四)过程管理
各学院务必督促本院学生在2022年11月25日(含)前完成行动计划内容的学习。校团委将每周通报各学院、各班级学习完成进度,并对学习未达时间进度的学院、班级进行全校通报。
各学院要以本次行动计划为抓手,在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学生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张智豪,联系电话:0755-23256818。
附件:“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学段学习任务
共青团深圳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