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 8 号)和《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体安排,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成立了认定工作组,对我院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期开展了认定工作。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经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再确定、上报学校核定。整个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认定。
经初步审核,确定一般困难学生4名,分别为王兴乐、董建浩、聂开萍、陈晨阳,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或致电:0755-23256702
特此公示!
质量和标准学院
2020年10月12日